如果你问自行车共享的消费者,
最难的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都会回答
还小黄车押金!
99元,存款199元
“小黄车”不退
你会怎么做
根据“小黄车”APP的约定,
消费者只能申请仲裁
而是仲裁
至少要先交6100元
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
告“小黄车”霸王条款
结果他败诉,“赔”了400元
另一名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
中继起诉
12月8日,他再次收到了“败诉”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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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退押金问题
两名清华学子接力状告“小黄车”
均“倒赔”400元
201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孙潇(音译)在“小黄车”应用程序中申请退还押金,但一直没有收到。
2020年5月,当孙潇再次登录“小黄车”应用时,他注意到该应用的“注册/登录”界面以黄色小字提供了《用户服务协议》格式合同的入口,并以小字提到了“争议解决条款”,因此他无需任何勾号或点击即可登录。
《协议》,标注为2019年5月31日,规定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孙潇认为,消费者提交的押金一般为99元或199元,租用自行车的租金仅为1元。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和处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6100元。
与案件标的金额相比,纠纷解决成本过高,会实质上阻碍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维护。
孙潇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小黄车的仲裁协议无效。
小黄车经营者北京白克劳克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仲裁条款并非《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条款,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视为无效条款。
法院认为,本案《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仲裁意图、仲裁事项和所选择的仲裁机构有明确的表示,根据查明的事实,孙潇自愿选择注册为自行车共享ofo的用户,不存在《仲裁法》中规定的无效情况,应认定为有效。
7月23日,法院裁定驳回孙潇的申请,申请费由孙潇负担400元。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9月5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另一名学生肖骁以接力方式起诉小黄车,并以同样理由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确认小黄车的仲裁协议无效。
“接力起诉是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消费者的诉求。没有胜诉的预期,希望法院能做出合理的裁决。”肖骁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说。
12月8日,北京四中裁定驳回肖骁的申请。
仲裁机构在解决纠纷中发生的仲裁费用等维权成本明显高于诉讼成本,这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中国消费者报》指出,针对这一问题,在裁决中分析,仲裁庭有权根据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比例确定二次费用的分担比例,也有权要求败诉方赔偿胜诉方处理案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此外,肖骁认为仲裁协议无效的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范围,因此该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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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表示
为了退99元押金
先交6100元的仲裁费
会让维权消费者望而却步
足以对其主张权利
造成极大的现实阻碍
将向立法机关提出相关建议
这两起诉讼的代理律师都是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阮万锦律师。
"我们对法院的裁决有所保留。"12月9日,阮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从立法角度看,《合同法》第40条设定的“不公平无效”规则调整了合同自由原则,兼顾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不平等具体实力。这种规定追求的是实质上的公平和合理的社会效果。为了退还100元定金,提前支付6100元仲裁费,会使维权的消费者望而却步,对其索赔造成很大的实际障碍。
“通过格式合同将争议解决方式限制在申请成本高的仲裁中,已成为许多运营商通过提高争议解决成本来阻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方式,尤其是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和双方认为,法院在考虑公平和适用《合同法》第40条时,应注意仲裁条款的实际效果及其对消费者行为的实际影响,而不是逻辑推理。接下来,我们也会向立法部门提出相关建议。”阮对说:
3
记者排队体验
两个月过去
排队人数仍有1650多万
少了2000多人
照此速度或还要等988年
10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申请退还黄晓汽车押金。当时排名16,598,377,读作16,598,377。截图证明:
两个月过去了,12月10日记者查看进度,排名16595549,阅读16595549。算了,排队的人真的很少,少了2828。在61天的时间里,平均每天少46人左右。
记者忍不住了
我又做了几道计算题
以每天少46人排队的速度,
消化现有队列的存量
每天还需要360,772天
按988年计算
来源中国消费者新闻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作者香江
编辑:谢
流程编辑器五岳